8月 27, 2021

十月一日起綠卡申請者須提供COVID新冠狀肺炎疫苗證明

美國移民局2020年10月1日起將開始要求美國移民申請者提供新冠狀肺炎疫苗證明! 一起來看看一些細節:

十月一日起綠卡申請者須提供COVID新冠狀肺炎疫苗證明

COVID-19 Vaccine Record Will be Required for all Green Card Applicants

什麼時候開始移民局會要求新冠肺炎疫苗證明?

從2021年10月1日起, 到美國的移民申請者會需要提供新冠肺炎疫苗的證明

目前所有綠卡申請者都需要繳交疫苗證明和身體檢查表格(I-693表格), 點這裡看所有綠卡申請者需要提供的疫苗證明

如果我已經送出綠卡申請文件還在等待結果呢?

綠卡申請表已交出的申請者而且體檢表格也一併送出者, 將會收到移民局寄出的補證據要求(RFE), 要求申請者補繳交新冠狀肺炎疫苗的證明

而十月一日後的新申請者會由移民醫生在新的I-693表格裡提供接踵新冠狀疫苗的證明

如果申請者在國外,而且沒有新冠狀疫苗可以施打怎麼辦?

沒有辦法施打新冠疫苗的人可以申請豁免, 點這裡看更多訊息: https://www.uscis.gov/policy-manual/volume-8-part-b-chapter-9

如果你是因為個人信仰或其他因素而不想打疫苗, 也可以申請豁免,移民局會衡量評估

看看更多相關的訊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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